2013年7月中旬的一天,曾多次因盜竊罪鋃鐺入獄的張某、鄧某和趙某三人,在南部縣群龍鄉一農戶家盜竊時,對年僅12歲的小女孩伸出了罪惡的雙手。昨日,記者從南充市南部縣人民法院瞭解到,法院先後組織了三次庭審,並根據犯罪情節、認罪態度和社 會危害性大小等相關判決依據,對趙某、張某、鄧某三人依法作出了一審判決。
  張某、鄧某和趙某都是南充市南部縣人,都曾因多次盜竊入獄。出獄後,三人的生活並沒有走上正軌,而是繼續以盜竊為生。
  2013年7月中旬的一天清晨,三人邀約一起“找點錢花”,驅車前往南部縣群龍鄉。
  到達群龍鄉後,張某與趙某下車“踩點”,鄧某在車裡“看車望風”。
  沒走多遠,張某兩人看見一農戶家中沒人,便撬開後門溜進去直奔二樓。據警方事後調查,戶主是當地農民老王,兩人在其卧室里翻到5000元現金,以及價值約5000元的金戒指兩枚和若干票據,總價值共1萬餘元。
  對小女孩實施強姦
  盜竊過程中,張某發現老王12歲的孫女小蓉(音)獨自一人在房間看電視,沒有發現自己行竊,遂上前聲稱是她的叔叔,“自己和老王是好朋友”。
  小蓉這時並沒意識到面前的兩人是竊賊,搖頭表示不認識他們,張某仍不死心,繼續向小蓉套近乎,打探其個人信息和家庭情況。
  隨後,張某將小蓉強抱進房間,按在床上開始親她,小蓉在反抗中踢了他一腳,張某便重重地扇了小蓉兩記耳光,動作變得更加粗暴起來。把小蓉褲子一把扯下後,將其強姦了。
  突遭橫禍的小蓉踉蹌著走出房間,趙某見狀,便上前假意詢問,小蓉哭著說出被欺負的事實後,趙某便要給小蓉檢查身體,強行將小蓉拉回房間,脫下小蓉的褲子,小蓉掙扎著跑出房間,趙某又將她一把扯過來,威脅到:“你都和他發生了性關係,也要和我發生關係,不然我就把你照片發到網上去。”於是,小蓉又遭到殘暴地侵害。事後兩人拿著盜竊來的東西從後門離開。
  沒過多久,老王和老伴兒趕場回來,小蓉哭著向他們講訴完整個事件的經過後,老王撥通了110報警電話。
  三次庭審 兩人被判15年
  案發後,經過南部縣公安機關的迅速偵破及南部縣檢察機關的公訴,本案移交至南部縣人民法院。南部縣人民法院先後組織了三次庭審,並根據犯罪情節、認罪態度和社會危害性,分別以盜竊罪和強姦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15年6個月;以盜竊罪和強姦罪判處張某15年有期徒刑;以盜竊罪判處鄧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。(文中人名均系化名)
  黃子潔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劉虎 見習記者 敬銘安
(原標題:入室盜竊見色起意 輪姦幼女兩男子獲重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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